[通知]关于转发省高教学会《关于开展第十一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10-10 浏览次数: 435

各学院、各部门及各附院:

现将《关于开展第十一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苏高教会〔20131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组织好本次推荐工作。另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要求

1.评奖范围:我校教师个人或集体的研究高等教育的成果(指在刊物或其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出版社出版的著作,以及经批准的内部刊物上发表的研究高等教育的论文和不宜公开出版的研究报告、论著等)均可申报参加评奖。我省与外省市人士合作的研究成果,也可参与评奖,但只评省内作者撰写的部分(申报时需注明哪些内容为我省作者撰写)。一个作者可申报多项成果,但受奖项名额限制,每个申报者只能评取一项成果奖,与他人合作者,可另增一项。

本次申报为“教育科学研究成果”,非论文或著作的其它成果,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2.参评成果的时限:自201111日起,至20121231日止。凡上述时限内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均可申报。自201111日以后,已在全国和省级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得参加申报评奖。

3. 凡申报的论文、著作每项需交评审费人民币100元。

4.本次申报不限名额。

二、申报材料:

1.《江苏省高教学会第十一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一式四份,参评论文发表的期刊封面、目录、文章等复印件两份;参评著作两本(如需返回请注明,否则一律不予退回)。

2.上述材料按《江苏省高教学会第十一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的要求填写。

各学院、部门请在2013111日前将申报材料交高等教育研究所(行政楼209),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逊,联系电话:85811013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苏省高教学会第十一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

2. 江苏省高教学会第十一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

3. 苏高教会〔201313号 第十一次高教科研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20131010105552336.rar


                       高等教育研究所

二O一三年十月十日


政策前沿 领导参考 数据平台 相关链接
Copyright © 2024 南京中医药大学 苏ICP备11032525号-1
技术支持:南京中医药大学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中心
地址:南京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138号 邮编:21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