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教学类课题科研基本任务认定及与教学工作量换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01-02 浏览次数: 13

关于教育教学类课题科研基本任务认定及与教学工作量换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校内津贴分配改革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精神,配合本年度校内津贴的发放,现将我校2007年度教育教学类课题科研基本任务认定及与教学工作量换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科研基本任务的认定以2007年度在研究周期内的在研教育教学类课题为准,延期或流标的课题不计入(具体名单见附件1)。

2、纳入此次教学工作量折算的教育教学类课题范围:200771日以后在研究周期内的在研或结题的课题,延期或流标的课题不计入。(具体名单见附件2

3、此次科研工作量折算课时数以半年计,即省级课题折算不得超过324课时,校级课题折算不得超过40.5课时。教学工作量由课题主持人根据课题组成员实际承担的工作量进行分配,准确如实填写《2007年度教育教学类课题科研与教学工作量折算表》(见附件3),报学院、高评中心审核、备案。其中主持人工作量不得超过1/2;省级课题组成员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校级课题组成员只统计主持人,已结题课题一律以结题报告中的排名为准,在研课题一律以申报书上的排名为准。

4、不填报《2007年度教育教学类课题科研与教学工作量折算表》的课题,一律认定为不进行教学工作量折算。

联系人:王明强 电话:85811013  地点:行政楼209

20081217303096606.doc20081217304011313.doc20081217305224975.doc


南京中医药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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