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教育教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06-18 浏览次数: 22

关于我校教育教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促进我校教育教学研究的开展,提高我校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教育教学科研水平,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根据学校“十一五”规划和《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管理条例》,现对我校教育教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

1.此次课题申报限报分类和自选课题,不再对专项课题进行立项。请申报者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指南及说明》,在充分论证与设计的基础上进行申报。

2.申报人应具有讲师(或者相当于讲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

3.一个课题主持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以上(含两项)课题。

4.凡未完成校级教育教学课题(含纳入校级课题管理的各类学会课题)研究任务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此次规划课题。

5.请申报人登录高评中心网站(网址:gpzx.njucm.edu.cn

)下载申报材料,认真如实填写《申报评审书》(一式二份)和相关活页(一式五份)。为便于网络管理,请申报人同时提供《申报评审书》电子版。

6.《申报评审书》内“一、二”项内容由课题申报人按要求详细填写,不得空白。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申报评审书》全面审核,对申报人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科研条件签具明确意见。学院(处室)领导应在《申报评审书》的相应栏目签具意见。手续不全者,将退回申报材料。

7.每个申报课题材料独立装袋,并将《申报评审书》封面复印件贴在材料袋上。由学院、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并提交汇总表及汇总表电子档。

二、评审方式:

此次计划立项课题20项,申报实行名额分配制,各学院(部、系)请自行评审筛选,其他部门由高评中心组织评审筛选。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部门)

名额

学院(部门)

名额

基础医学院

5

护理学院

2

第一临床医学院

4

信息技术学院

2

第二临床医学院

3

人文社科部

2

药学院

4

心理系

2

经贸管理学院

3

其他部门(含体育部、图书馆、教务处、成教院、研究生院、国教院、机关处室等部门)

8

外国语学院

3

所有通过教学单位初选的课题,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管理条例》,经专家初审、校教学委员会终审,确定立项。立项课题资助额度为2000元。

三、时间要求:

此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08930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明强电话:025-85811013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指南及说明》;

2.《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十一五”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

3.《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十一五”规划课题评审活页》;

4.《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

200861615153895397.doc200861615154973562.doc200861615155517883.doc200861615163481335.doc

Copyright © 2024 南京中医药大学 苏ICP备11032525号-1
技术支持:南京中医药大学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中心
地址:南京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138号 邮编:21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