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南京中医药大学2015年度临床专项教改立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7-16 浏览次数: 38

 

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各相关单位: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管理条例》与《关于做好南京中医药大学2015年度临床专项教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高教〔20151号)文件精神,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经推荐单位及高教所初审、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确认7项课题为我校2015年度临床专项教改立项课题,现予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课题研究周期:20157-20167.

课题经费资助: 学校给予每个立项课题经费资助5000元,所在单位至少按11的比例配套,保证课题顺利完成。

课题结题要求: 立项课题需按申报内容提交研究报告,完成《申报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内容,取得预期研究成果。至少在CSSCI来源期刊或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或科技核心)发表论文1篇,论文要与课题高度相关并标注课题编号。

希望各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主持人,认真执行《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管理条例》和《南京中医药大学临床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说明》的相关规定,按申报计划开展研究,从而促进医院临床实践教学、管理的规范与完善,提高临床教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切实推进学校内涵式发展。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2015年度临床专项教改立项课题名单

 

                                             南京中医药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5716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2015年度临床专项教改立项课题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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