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6-20 浏览次数: 472

各有关课题组:

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 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要求,高等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估中心将对我校省“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南京中医药大学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立项课题(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课题进展情况、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步研究计划、阶段性成果等内容。

三、有关事项

1.重点课题(资助经费)、专项课题(资助经费)由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检查,省规划办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实地考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获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江苏省第四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一、二、三等奖的课题,视作为结题,此前已结题的课题不再提交中期检查材料,可直接领取结题证书。

2. 重点课题(自筹经费)、专项课题(自筹经费)、立项课题由我校高等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估中心检查。

3.继续执行升格与降级制度。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研究质量高、成果丰富的课题或研究水平低、无进展的课题,省规划办将根据情况对其进行升格或降级处理。

4. 逾期不进行中期检查的课题,将取消课题立项,中止经费资助。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请各课题组认真填写《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表》(附件2),并于2017925日前报送《检查表》及相关材料1份,重点课题(资助经费)报送2份。纸质版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估中心(行政楼51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文档命名为“省十二五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课题负责人”。

联系人:张敏;联系电话:85811013;邮箱:njutcm_gjzx@163.com

附件1: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名单.xls

附件2: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表.doc

高等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估中心

2017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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