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结合2011年学校党政工作要点,现组织开展药学院等三个学院/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为保证本次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药学院、护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部。
二、评估时间及日程安排
2011年10月19日一2011年12月7日。
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
三、评估内容及标准
详见附件2。
四、评估方式、组织与步骤
1. 评估方式:本次评估为专家组现场考察评估。
2.评估组织: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要求,成立评估专家组,由专家组负责展开各项评估工作。
3.评估步骤:
①学院自评。
②专家组现场评估。
五、评估结果
学校将依据专家组的反馈意见,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确定的程序对评估结果进行审定,并以书面形式向被评学院反馈。
希望各学院充分重视本次评估工作,严格按照评估指标体系(详见附件2)进行自评、自查和总结,加强教学工作水平建设,突出教学工作特色,确保我校人才培养的质量。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2011年学院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日程安排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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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
二O一一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