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药学院等三个学院/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10-21 浏览次数: 46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结合2011年学校党政工作要点,现组织开展药学院等三个学院/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为保证本次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药学院、护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部。

 二、评估时间及日程安排

20111019日一2011127日。

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

 三、评估内容及标准

 详见附件2

 四、评估方式、组织与步骤
1. 评估方式:本次评估为专家组现场考察评估。

2.评估组织: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要求,成立评估专家组,由专家组负责展开各项评估工作。

3.评估步骤:

①学院自评。 

②专家组现场评估。

五、评估结果

学校将依据专家组的反馈意见,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确定的程序对评估结果进行审定,并以书面形式向被评学院反馈。

希望各学院充分重视本次评估工作,严格按照评估指标体系(详见附件2)进行自评、自查和总结,加强教学工作水平建设,突出教学工作特色,确保我校人才培养的质量。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2011年学院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日程安排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20111021113327943.rar


               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

二O一一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