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药学(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级自评专家意见的反馈
发布时间: 2007-05-21 浏览次数: 101

教务处、药学院:

受教务处委托,我中心于2007518组织以张剑荣为组长,蒋培华、狄留庆、陈蕾、赵凤鸣为组员的评估专家组,对药学(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进行了校级自评。

专家组在听取了药学(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人陈建伟对中心建设情况的汇报后,对照《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标准》认真查阅了相关的支撑材料,并进行了实地考察。在此基础上,专家组以《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标准》为依据,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各项建设内容进行评分,并形成了评估意见。现将专家组评分情况和评估意见反馈如下:

专家组在评估报告中对药学(化学)教学实验示范中心在设备与环境、体制与管理、实验教学、实验队伍等方面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以下建议:

1、进一步完善实验分组、仪器设备数量配置、环境安全、环保等;

2、实验室应向学生充分开放,体现以人为本,开放要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注意原始纪录的积累;

3、进一步加大实验教学改革力度,教学大纲的制定、实施应体现课程及专业培养的要求;

4、注意实验教材内容的更新、教学改革成果的应用,特别要重视教师科研成果应用于教材。

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

2007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