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院加强学院教学督导工作
发布时间: 2013-03-06 浏览次数: 22

为贯彻执行2013年1月17日我校召开的“2012年度教学督导工作总结会议”精神,心理学院领导班子于2013年1月18日召开专题会议,商讨教学督导有关问题,决定如下:

1.加强新学期教学督导工作,启动院级督导机制,学院领导在教学管理部门统一安排下,进行教学督导。

2. 为激励教师提高课堂教学水平,从2013年起,凡荣获校级督导教学检查“优秀”的教师,在学院当年教师业绩量化评估核算时给予加分,分值等同于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另外,心理学院还奖励了在督导教学检查中获得“优秀”的王蓓老师。并于2013年2月27日下午,由王蓓老师与院全体教师进行课堂教学经验交流讲座。

教学评估中心

                            2013—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