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新增本科专业建设、提升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设立“新专业建设专项课题”以资助相关教改研究工作的开展,现对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
1.此专项课题所及新专业范围见《南京中医药大学新专业设置一览表》(附件1)。
2.申报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一个课题主持人同时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4.凡未完成校级教育教学课题(含纳入校级课题管理的各类学会课题)研究任务的主持人,原则上不得申报此次课题。
5.请申报人登录教评中心网站(网址:gpzx.njucm.edu.cn)
)下载申报材料,认真如实填写《申报评审书》(附件2)(一式三份),同时提供电子版。
6.《申报评审书》内“一、二”项内容由课题申报人按要求详细填写,不得空白。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申报评审书》全面审核,签署意见。手续不全者,将退回申报材料。
7.每个申报课题材料独立装袋,并将《申报评审书》封面复印件贴在材料袋上。由学院按专业汇总后统一报送高等教育研究所(行政楼209),并提交汇总表(附件3)及汇总表电子档。
二、评审方式
本次计划立项课题12项,申报实行学院初审与专家评审相结合。
1.学院初审
每个新专业限报3项,各学院请根据分配的名额组织初审后,统一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所。
2.专家评审
通过初审的课题,高等教育研究所依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版)》(附件4)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课题。立项课题资助额度为0.5万元。
三、时间要求
此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11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司群英电话:025-85811013
电子邮箱:njutcm_gjzx@163.com
附件:1. 南京中医药大学新专业设置一览表
2. 南京中医药大学新专业建设专项课题申报评审书
3. 南京中医药大学新专业建设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4.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版)
高等教育研究所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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