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做好南京中医药大学新专业建设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0-17 浏览次数: 18

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新增本科专业建设、提升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设立“新专业建设专项课题”以资助相关教改研究工作的开展,现对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

1.此专项课题所及新专业范围见《南京中医药大学新专业设置一览表》(附件1)。

2.申报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一个课题主持人同时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4.凡未完成校级教育教学课题(含纳入校级课题管理的各类学会课题)研究任务的主持人,原则上不得申报此次课题。

5.请申报人登录教评中心网站(网址:gpzx.njucm.edu.cn)

)下载申报材料,认真如实填写《申报评审书》(附件2)(一式份),同时提供电子版。

6.《申报评审书》内“一、二”项内容由课题申报人按要求详细填写,不得空白。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申报评审书》全面审核,签署意见。手续不全者,将退回申报材料。

7.每个申报课题材料独立装袋,并将《申报评审书》封面复印件贴在材料袋上。由学院按专业汇总后统一报送高等教育研究所(行政楼209),并提交汇总表(附件3)及汇总表电子档。

二、评审方式

本次计划立项课题12项,申报实行学院初审与专家评审相结合。

1.学院初审

每个新专业限报3项,各学院请根据分配的名额组织初审后,统一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所。

2.专家评审

通过初审的课题,高等教育研究所依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版)》(附件4)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课题。立项课题资助额度为0.5万元。

三、时间要求

此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1122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司群英电话:025-85811013

电子邮箱:njutcm_gjzx@163.com

附件:1. 南京中医药大学新专业设置一览表

2. 南京中医药大学新专业建设专项课题申报评审书

3. 南京中医药大学新专业建设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4.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版)



高等教育研究所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七日

20131017141248692.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