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附属、教学医院、有关单位:
为深化临床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医院临床实践教学、管理的规范与完善,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南京中医药大学2014年度临床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工作。现将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
2014年度临床教改课题依照《南京中医药大学临床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管理说明》(附件1)进行管理与建设。
1.本次课题分为指令性课题和指导性课题。《南京中医药大学2014年度临床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2)中指令性课题的名称即为研究题目,申报者不得自行命题,不得随意扩大和缩小研究范围;指导性课题为可以根据《指南》提供的研究方向自拟项目名称的课题。请申报者根据《指南》,在充分论证与设计的基础上进行申报。
2.本次立项课题要求在1-2年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延期须经高等教育研究所批准。
3.申报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一个课题主持人只能同时申报一项课题。
5.凡未完成校级教育教学课题(含纳入校级课题管理的各类学会课题)研究任务的主持人,原则上不得申报此次课题。
6.申报人请登录高教所网站(网址:http://gpzx.njutcm.edu.cn)下载申报材料,认真如实填写《申报评审书》(附件3)(一式三份)和《评审活页》(附件4)(一式五份)。
7.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申报评审书》全面审核,签具明确意见。手续不全者,将退回申报材料。
8.每个申报课题材料(《申报评审书》和《评审活页》)独立装袋,并将《申报评审书》封面复印件贴在材料袋上。由各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高等教育研究所,并提交汇总表(附件5)及所有材料的电子档。
二、评审方式
本次临床教改课题立项30项,其中指令性课题10项,指导性课题20项。
临床教改课题实施限额、择优建设。通过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附属医院限报3项,其它附属医院限报2项,教学医院限报1项,直属附属医院不限报,指令性课题推荐数不超过总推荐数的50%。
通过初审的课题,高等教育研究所依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管理条例》组织终审,确定立项课题。
三、时间要求
各单位请于2014年9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寄)送至行政楼209房间(南京市仙林大道138号,邮编210023),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司群英电话:025-85811013
电子邮箱:zxdsqy@163.com
附件:1.临床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说明
2.临床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立项指南
3.临床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书
4.临床教育教学改革课题评审活页
5.临床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汇总表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1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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