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课题组: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管理条例》的规定,高等教育研究所将组织开展我校2013年度新专业建设专项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课题组对照立项申报书的研究进度,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情况,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2013年度新专业建设专项课题中期检查表》(附件2)。具体要求见表中相关内容。
二、请各课题组于2014年12月12日前将《中期检查表》签字、盖章后报送高等教育研究所(行政楼209室),同时发送电子版。
三、逾期不进行中期检查的课题,将取消课题立项、中止经费资助。
联系人:司群英联系电话:025-85811013
邮箱:njutcm_gjzx@163.com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2013年度新专业建设专项课题立项名单
2.南京中医药大学2013年度新专业建设专项课题中期检查表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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