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2009年度课题
结题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课题主持人:
根据我校《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管理条例》的要求,现对我校2009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1. 课题研究业已结束,并已取得相应成果;
2. 课题组(或主要成员)至少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1篇课题研究论文。
二、结题程序
1. 课题主持人登录高评中心网站http://gpzx.njutcm.edu.cn下载相关材料,于2010年12月20日前向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提交《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2份(请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及其附件材料各1份;
2. 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根据立项要求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审;
3. 通过专家评审的课题由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发放课题结题证书。
三、其他事项
1. 根据课题研究进展,不能按期结题的,请课题主持人于12月20日前向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提交《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请登录高评中心网站http://gpzx.njutcm.edu.cn下载),原则上延期不得超过1年。
2. 逾期不结题,且未提交《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的,该课题将予以撤消,被撤销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各级各类课题。
联系人:葛善为电话:85811107 办公室:行政楼207
南京中医药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