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和2010年党政工作要点的要求,我校决定于2010年下半年起,开展5年一轮的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现场)工作。
根据学院申报与协商相结合的原则,确定2010年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现场)单位为:第二临床医学院、心理学院。现场评估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南京中医药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
二O一O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