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苏教高〔2013〕1号)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学校2013年教学工作大会的部署与安排,进一步推进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版)》(附件1),现对我校教育教学改革201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
1.此次课题申报范围见《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2013年度课题指南》(附件2)。
2.申报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一个课题主持人同时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4.凡未完成校级教育教学课题(含纳入校级课题管理的各类学会课题)研究任务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此次课题。
5.请申报人登录高评中心网站(网址:gpzx.njutcm.edu.cn)
下载申报材料,认真如实填写《申报评审书》(附件3)(1式2份)和相关活页(附件4)(1式5份)。请申报人同时提供申报材料的电子版。
6.《申报评审书》内“一、二”项内容由课题申报人按要求详细填写,不得空白。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申报评审书》全面审核,对申报人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科研条件签署明确意见。学院(处室)领导应在《申报评审书》的相应栏目签署意见。手续不全者,将退回申报材料。
7.每个申报课题材料独立装袋,并将《申报评审书》封面复印件贴在材料袋上。由学院、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高等教育研究所(行政楼209),并提交汇总表(附件5)及汇总表电子档。
二、评审方式
本次计划立项课题20项,申报实行学院初审与专家评审相结合。
1.学院初审
各学院请根据《指南》要求及分配的名额组织初审后,统一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所。其他部门初审由高教所组织。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部门) | 名额 | 学院(部门) | 名额 |
基础医学院 | 5 | 护理学院 | 3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4 | 信息技术学院 | 2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3 | 人文与政治教育学院 | 2 |
药学院 | 5 | 心理学院 | 2 |
经贸管理学院 | 5 | 其他部门 | 7 |
外国语学院 | 3 |
2.专家评审
通过初审的课题,高等教育研究所依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版)》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的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立项课题资助额度为一般课题0.5万元,重点课题1万元。
三、时间要求
此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司群英电话:025-85811013
电子邮箱:njutcm_gjzx@163.com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版)
2.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2013年度课题指南
3.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2013年度课题申报评审书
4.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2013年度课题评审活页
5.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2013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
南京中医药大学
二〇一三年七月四日
201391815025463.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