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开展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江苏省优势学科建设工程教育教学改革开放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10-21 浏览次数: 7

关于开展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江苏省优势学科建设工程

教育教学改革开放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一级学科为国家级重点学科,主要依托为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学院开设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中药制药、生物制药和食品质量与安全等8个本科专业,其中中药学和中药资源与开发为国家特色专业、江苏省品牌、特色专业,中药制药和生物制药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生物制药与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合作培养本科人才项目为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药学为一级学科博士点,硕士点覆盖科学学位与专业学位。为了更好地体现“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优势学科运行机制特点,突出人才培养在优势学科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提高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现以江苏省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为支撑,设立教育教学改革开放课题基金,欢迎校内外从事药学类专业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踊跃申请。

一、申报课题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领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江苏省“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的精神,结合行业发展对学科建设和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积极转变教育思想观念,围绕中药学优势学科及相关专业人才培养中的理论和现实问题,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力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从理论研究、管理制度、方法手段等各个层面进行积极的探索,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为江苏区域经济和医药行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二、申报课题的基本原则:

1. 先进性原则:课题设计要着眼于教育改革和医药行业发展需要,以相关专业人才培养中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体现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新型的人才培养质量观,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和跨学科思维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鼓励学生独立思考、自由探索、勇于创新,培育学生的国际视野和尊重多元文化的博大胸怀,努力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教育教学成果。

2. 系统性原则:在遵循教育教学理论研究规范的前提下,将教育教学问题纳入人才培养和专业教育的大系统中进行研究,综合考虑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体系中的各类因素,积极探索其本质和规律,围绕人才培养方案的改革,系统设计专业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构建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的长效机制。

3. 实用性原则:应用研究的课题要体现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解决专业教育模式从知识传授、技能训练向能力培养转型过程中的实践问题,注重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实际应用和推广价值,在推动课程和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取得实质性的成效。

4. 开放性原则:积极吸收和引进国内外相关专业领域先进的教学理念、课程体系、教学方法、评价手段和管理制度,拓展专业教育的国际视野,密切专业教育与社会经济和行业发展的联系,以开放、共享为前提,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国际国内、校内校外教育过程和教学资源的优化。

三、课题申报办法:

1.此次课题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重大项目采用委托研究的方式,由学科指定项目负责人,组建研究团队,重点研究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关键性问题,着力打造一批在校内外有影响力的教育教学成果。一般项目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优势学科建设工程教育教学改革开放课题申报指南》设立分类课题和自选课题,由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自行申报。

2.申报人应具有讲师(或者相当于讲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在60岁以下,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已离退休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3.一个课题主持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以上(含两项)课题。

4. 申报人认真如实填写上报的《申报评审书》正本(一式二份),匿名评审书(一式三份)。为便于管理,请申报人同时提供《申报评审书》电子版。

5.《申报评审书》内“一、二”项内容由课题申报人按要求如实填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课题中所涉及的课题组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和亲笔签名方为有效。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申报评审书》全面审核,对申报人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科研条件签具明确意见。

6.每个申报课题材料独立装袋,并将《申报评审书》封面复印件贴在材料袋上,报送中药学优势学科建设办公室。

7.本课题属南京中医药大学校级课题,不能与南京中医药大学其它校级教育教学改革课题重复立项。

8.已有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校级课题不得申请本开放课题;校级课题已结题者,提供结题相关材料,可以申请本开放课题。

四、课题评审、资助与管理

1开放课题研究周期为1-2年,按课题研究工作需要,重大项目的资助额度为3-5万元,一般项目的资助额度为0.5-1万元

2.学科建设项目办公室组织课题评审,遵循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公布结果。

3.一年以上的开放课题项目,课题主持人须每年1220日前向学科建设项目办公室提交课题进展报告,经学科评审后决定是否继续资助以及资助金额。

4.学科对研究成果水平较高者按有关规定实行奖励,对研究前景良好的成果将在下次重点学科开放项目立项时给予优先资助。

5.项目终止者提交终止报告。

6.中标课题负责人应与中药学一级学科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履行各自职责,开放课题必须按合同结题,同时上交《开放基金资助课题结题报告》。在课题结题后须提交发表论文、论著单行本;研究工作中的原始资料及数据、档案及目录;获奖、专利等成果复印件,经与原件审核后,由中药学学科存档。

       7.课题所发表的论文、论著、研究报告、资料、鉴定证书以及申报成果时,署本学科名称“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国家一级重点学科, 江苏南京, 210046[英文:National First-Class Key Discipline for Science of Chinese Materia Medica, Nanjing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Nanjing China, 210046],在其首页或致谢页之处标注“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英文:A Project Funded by the Priority Academic Program Development of Jiangsu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ionsPAPD(ysxk-2010)];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开放课题资助 [英文:Supported by the Open Project Program of National First-Class Key Discipline for Science ofChinese Materia Medica, Nanjing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Nanjing China, 210046]”。

五、2012年开放课题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423(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并请将申请书电子版2012423发送至:njzyxxk@126.com,同时上交或邮寄所在部门盖章的纸质版《申报评审书》正本(一式二份),匿名评审书(一式三份)。

邮寄地址为南京仙林大道138#,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邮编:210046

收件人:张兴德老师收

或直接将申报材料送至药学院中药学优势学科建设办公室 B1-314

2联系人:张兴德老师025-85811190(O),(013451823461

蔡皓老师    (0)13585148874

药学院中药学江苏省优势学科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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