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关于我校教育教学改革201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10-14 浏览次数: 22

关于我校教育教学改革2011年度课题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促进我校教育教学研究的开展,提高我校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教育教学科研水平,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管理条例》,现对我校教育教学改革201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

1.此次课题申报依据是《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2011年度课题指南》。

2.申报人应具有讲师(或者相当于讲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

3.一个课题主持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以上(含两项)课题。

4.凡未完成校级教育教学课题(含纳入校级课题管理的各类学会课题)研究任务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此次规划课题。

5.请申报人登录高评中心网站(网址:gpzx.njutcm.edu.cn)

下载申报材料,认真如实填写《申报评审书》(一式二份)和相关活页(一式五份)。为便于网络管理,请申报人同时提供《申报评审书》电子版。

6.《申报评审书》内“一、二”项内容由课题申报人按要求详细填写,不得空白。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申报评审书》全面审核,对申报人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科研条件签具明确意见。学院(处室)领导应在《申报评审书》的相应栏目签具意见。手续不全者,将退回申报材料。

7.每个申报课题材料独立装袋,并将《申报评审书》封面复印件贴在材料袋上。由学院、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并提交汇总表及汇总表电子档。

二、评审方式

1. 学院初审

本次计划立项课题30项,申报实行学院初审与专家评审相结合,各学院请根据《指南》要求及分配的名额组织初审后,统一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其他部门初审由高评中心组织。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部门)

名额

学院(部门)

名额

基础医学院

5

护理学院

2

第一临床医学院

4

信息技术学院

2

第二临床医学院

3

人文社会科学部

2

药学院

4

心理学院

2

经贸管理学院

4

其他部门(含体育部、图书馆、教务处、成教院、研究生院、国教院、机关处室等部门)

7

外国语学院

3

2. 专家评审

通过各学院及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初审的课题,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依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管理条例》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课题。立项课题资助额度为2000元。

三、时间要求

此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01115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葛善为电话:025-85811107  

电子邮箱:geshanwei@qq.com                    


南京中医药大学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

1.《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2011年度课题指南》;

2.《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2011年度课题申报评审书》;

3.《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2011年度课题评审活页》;

4.《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2011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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