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南京中医药大学2010年度
临床实践教学改革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附属医院、相关部门:
临床实践教学,是医学生培养的重要环节之一。为推动临床实践教学的改革与发展,促进附属医院临床实践教学、管理的规范与完善,不断提高高等中医人才的培养质量,现启动《基于全面质量管理的校内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研究》,开展2010年度临床实践教学改革系列课题申报工作。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管理条例》,现将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
1.本次课题分为指令性课题和指导性课题。指令性课题为《指南》中明确责任单位,必须承担并完成的课题,指令性课题名称即为研究题目,申报者不得自行命题,不得随意扩大和缩小研究范围;指导性课题为根据《指南》提供的研究方向,可自拟项目名称的课题。请申报者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2010年度临床实践教学改革课题指南》,在充分论证与设计的基础上进行申报。
2.本次立项课题要求在1-2年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指令性课题应在2010年7月31日之前完成,课题延期须经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批准。
3.申报人应具有中级(含)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
4.一个课题主持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以上(含两项)课题。
5.请申报人登录高评中心网站(网址:gpzx.njucm.edu.cn)下载申报材料,认真如实填写《申报评审书》(一式三份)和相关活页(一式五份)。为便于网络管理,请申报人同时提供《申报评审书》电子版。
6.《申报评审书》内“一、二”项内容由课题申报人按要求详细填写,不得空白。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申报评审书》全面审核,对申报人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科研条件签具明确意见。科室领导应在《申报评审书》的相应栏目签具意见。手续不全者,将退回申报材料。
7.每个申报课题材料独立装袋,并将《申报评审书》封面复印件贴在材料袋上。由附属医院汇总后统一报送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仙林校区行政楼A207),并提交汇总表及汇总表电子档。
二、评审方式:
1. 初审。
本次计划立项课题25项,申报实行名额分配制与二级评审制(分配项目数量含指令性项目数),各附属医院请根据《指南》要求及分配的名额组织初审后,由所在单位科教管理部门统一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名额分配如下:
附属医院 | 名额 | 附属医院 | 名额 |
第一附属医院 | 3 | 附属中西医结合医院 | 1 |
第二附属医院 | 2 | 南通附属医院 | 1 |
第三附属医院 | 2 | 附属南京八一医院 | 1 |
常州附属医院 | 1 | 常熟附属医院 | 1 |
无锡附属医院 | 2 | 扬州附属医院 | 1 |
徐州附属医院 | 1 | 江阴附属医院 | 2 |
苏州附属医院 | 2 | 姜堰附属医院 | 1 |
昆山附属医院 | 2 | 张家港附属医院 | 1 |
盐城附属医院 | 1 | 连云港附属医院 | 2 |
泰州附属医院 | 1 | 校本部 | 2 |
2. 终审。
通过附属医院初审的课题,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依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管理条例》组织终审,确定立项课题。
三、时间要求:
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0年5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葛善为电话:025-85811107
电子邮箱:geshanwei@qq.com
附件:
1.《南京中医药大学2010年度临床实践教学改革课题指南》;
2.《南京中医药大学2010年度临床实践教学改革课题申报评审书》;
3.《南京中医药大学2010年度临床实践教学改革课题评审活页》;
4.《南京中医药大学2010年度临床实践教学改革课题申报汇总表》。
2010527948085361.doc20105279463883285.doc20105279473614670.doc20105279481331193.doc
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