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5-20 浏览次数: 28

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

“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11年工作要点的安排,结合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要求,现将组织申报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申报课题的单位和个人均需按照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116号文(见附件一)的要求进行申报。但申报江苏省高的教育学会课题的申报人可以是副高级以下专业技术职称,但需两名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副高以下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人申报的课题将不作为中国高教学会的课题推荐。

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二)供申报时参考,结合江苏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选择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的课题进行申报。

三、截止今年630日没有完成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及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一五”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及其课题组成员不得申报“十二五”课题。

四、江苏省各高校、各专业研究会申报课题由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负责受理,然后交评审委员会评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从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立项的重点资助课题中择优推荐10项,这10项中如没有获得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立项的课题,仍作为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重点资助课题予以立项。

五、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分为重点资助课题、一般资助课题和立项不资助课题三类,将分类进行评审,申报时请慎重考虑。重点资助课题必须发表2CSSCI或者4篇核心期刊标注学会课题的论文,一般资助课题必须发表1CSSCI或者2篇核心期刊标注学会课题的论文,立项不资助课题至少发表1篇标注学会课题的论文,期刊级别不作硬性规定。

六、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立项的资助课题开题时拨款30%,其余资助经费在结题后划拨。

七、每项课题申报时需交纳100元评审费,请各学院、各有关单位将评审费连同一式六份的立项申报书、课题申报汇总表于2011616日前送至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行政楼207),电子版同时发送至geshanwei@qq.com,过期不候。该课题按校级课题管理,凡已纳入校级课题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联系人:葛善为;联系电话:85811107

2011520113952.rar

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