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一五’规划”中标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1-08 浏览次数: 15

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 [2006]12号和我校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高教评价(20071号文的精神,经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授权,现将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中“十一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的有关结题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所有课题均需按申报计划完成结题,凡是不能按原申报计划结题又无充分理由的课题予以取消,主持人不得申报下一轮课题。

二、凡申请结题课题请将结题报告书(见附件)一式4份连同课题成果复印件1份报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如未申请校级课题结题者分别多交一份材料)。由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进行鉴定后报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

三、各课题组按结题报告书(见附件)的要求填报,并将电子稿发送邮箱:wcxjky@163.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高教学会课题结题”。

四、如有疑问请与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联系。

地址:行政楼208;联系人:吴彩霞;电话:85811108

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

O O 年一



附: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一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结题报告书

2009181048325022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