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09-10 浏览次数: 33

各课题主持人:

根据我校《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管理条例》的要求,现对我校2007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立项分类课题;

2、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一五”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

3、中华医学会教育分会2007年度医学教育研究立项课题。

二、结题要求

1、拟结题课题须通过中期检查,未通过中期检查的课题不得结题;

2、课题研究业已结束,并已取得相应成果;

3、课题组(或主要成员)至少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1篇课题研究论文。

三、结题程序

1、课题主持人登录高评中心网站gpzx.njutcm.edu.cn

下载相关材料,于20081130日前向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提交《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2份(请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及其附件材料各1份;

2、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根据立项要求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审;

3、通过专家评审的课题由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发放课题结题证书。

四、其他事项

1、根据课题研究进展,不能按期结题的,请课题主持人于1130日前向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提交《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原则上延期不得超过1年。

2、逾期不结题,且未提交《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的,该课题将予以撤消,被撤销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各级各类课题。


联系人:吴彩霞电话:85811108  办公室:行政楼208

2008103014463331164.doc2008103014481415571.doc2008103014483840603.doc

南京中医药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