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201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2-30 浏览次数: 28

 

各部门、各学院:

为配合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推进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全面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版)》,现对我校教育教学改革2015度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

1.此次课题申报范围见《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2015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

2.申报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一个课题主持人同时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4.凡未完成校级教育教学课题(含纳入校级课题管理的各类学会课题)研究任务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此次课题。

5.请申报人登录教评中心网站(网址:http://gpzx.njucm.edu.cn)下载申报材料,认真如实填写《申报评审书》(附件2)(12份)和相关活页(附件3)(15份)。请申报人同时提供申报材料的电子版。

6.《申报评审书》内“一、二”项内容由课题申报人按要求详细填写,不得空白。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申报评审书》全面审核,对申报人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科研条件签署明确意见。所在单位负责人应在《申报评审书》的相应栏目签署意见。手续不全者,将退回申报材料。

7.每个申报课题材料独立装袋,并将《申报评审书》封面复印件贴在材料袋上。由所在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高等教育研究所(行政楼513),并提交汇总表(附件4)及汇总表电子档。

二、评审方式

1.部门、学院初审

各部门、学院根据《指南》要求组织初审后,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所,不接受个人申报。

2.专家评审

通过初审的课题,高等教育研究所依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版)》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课题。

本次计划立项课30项。其中重点课题不超过10项,资助额度为1万元,着重资助与学校重点建设任务、审核评估整改任务相关的以及前期有研究基础的课题。一般课题资助额度为0.5万元。

3.评审结果公示

高教所对专家评审确定立项的课题名单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三、时间要求

此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32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司群英  电话:025-85811013

电子邮箱:njutcm_gjzx@163.com

附件1.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2015年度课题指南.doc

附件2.评审书.doc

附件3.活页.doc

附件4.汇总表.doc 

 

                                         南京中医药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5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