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附属医院:
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和《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6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明确附属医院临床实践教学目标和质量标准,规范高等中医药人才培养标准,进一步健全附属医院临床实践教学评估制度和质量保障机制,促进附属医院综合水平的不断提高,我校于2009年启动了附属医院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目前已完成11个附属医院的评估工作。
根据2016年学校党政工作要点,现组织开展我校2016年附属医院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为保证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及时间安排
评估对象:常熟附属医院、江阴附属医院、张家港附属医院、太仓附属医院;
评估时间:2016年11月—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评估内容及标准
详见《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第二次修订)》。
三、评估方式、组织与步骤
1.评估方式:本次评估为专家组现场考察评估。
2.评估组织:高等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估中心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第一次修订)》要求,成立评估专家组,由专家组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专家组工作细则(第二次修订)》的程序展开各项评估工作。
3.评估步骤:
①各附属医院根据指标体系要求进行规范化建设,准备支撑材料和备查材料。并对照评估指标进行自评。
②由学校组建评估专家组进行现场考察评估。
四、评估结果
学校将依据专家组的反馈意见,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第一次修订)》确定的程序对评估结果进行审定,并以书面形式向被评附属医院反馈。
希望各被评附属医院充分重视本次评估工作,严格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做好自建、自评、自查和总结工作,结合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和中医学专业认证的整改要求,努力提高附属医院教学工作水平,突出附属医院教学工作特色,确保我校人才培养质量。
联系人:吴彩霞 电话:025-85811107 Email:wucaix@qq.com
附件:(请至教务实习办公平台下载)
1.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第二次修订)
2.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第一次修订)
3.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专家组工作细则(第二次修订)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