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十三五规划:中国高等教育下一个5年做什么
发布时间: 2017-03-30 浏览次数: 481

1与19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确定了“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战略任务和保障措施。

那么“十二五”完成情况如何?“十三五”包括哪些重要目标?“双一流”建设怎么开展?高等教育结构如何调整?

注:

  1.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和全日制研究生在校生。

  2.研究生数为全日制研究生在校生数。

  3.主要劳动年龄人口指20—59岁人口。

 注:

  1.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校生。

  2.[]内为全日制研究生在校生数。

教育教学改革

  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 实行产学研用协同育人,探索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方式,推行模块化通识教育,促进文理交融。

  • 继续推进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

  • 推动高校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人才培养的特点,改进专业培养方案,构建科学的课程体系和学习支持体系。

  • 探索建立适应弹性学习、学分制和主辅修制的教学管理制度,逐步扩大学生自主选择专业、课程和教师的权利。

  • 推行以学生为中心的启发式、合作式、参与式和研讨式学习方式,加强个性化培养。

  • 改进教学评价机制和学生考核机制。

  • 全面落实教授给本科生上课制度,建立约束激励机制,调动教师投入本科教学、不断探索教学新技术新方法新形态的积极性。

  • 推动高校统筹使用相关经费,加大对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的常态化投入,强化实验、实训、实习环节,建立高校与企业、行业、科研机构、社区等合作育人机制,全面提升高等学校教学水平。

  推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 扩大高校学术团队招收研究生的自主权,适度提高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比例,加强重大基础研究、重大科研攻关方向、重大工程领域、重大社会问题研究的博士研究生培养,紧密结合承担国家和区域重大科研任务,强化博士生原始创新能力,加快培养科技创新前沿的领军人才。

  • 支持在职人员以非全日制方式攻读专业硕士学位,鼓励跨学科攻读专业硕士学位。

  • 加强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探索专业学位研究生开放式培养模式,推行“双导师”等行业企业联合培养机制,结合承担行业企业实际科研生产项目,加快培养能够解决一线实际问题、宽口径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 健全以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

  • 推动高校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强化研究生课程的系统性和前沿性,加强不同培养阶段课程的衔接,提升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加大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力度。

  • 积极创造条件,稳妥推进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逐步在全国推广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 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加强命题和考试的组织保障,确保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实可信。

  • 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确保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真实可靠。深化考试内容改革,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 大幅减少并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

  • 创造条件淡化并逐步取消录取批次,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探索研究生多元化招生选拔机制。

  • 确保国家教育考试安全。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考试招生全程监督,加大查处违规行为力度。

  “双一流”建设

  以中国特色、世界一流为核心,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坚持建设与改革并重,以学科为基础、以绩效为杠杆,统筹高校整体建设和学科建设,鼓励和支持不同类型的高水平大学和学科差别化发展。

  • 支持拥有多个国内领先、国际前沿高水平学科的大学,全面建设进入世界一流大学行列或前列;

  • 支持拥有若干国内前列、在国际同类院校中居于优势地位的高水平学科的大学,通过学科建设带动学校进入世界同类大学前列;

  • 支持拥有某一高水平学科的大学,通过建设进入该学科的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

  支持省级政府根据国家建设布局,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基础条件,自主推动区域内高等学校建设高水平大学和优势学科,积极探索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等学校的一流建设之路。

  创新建设机制,鼓励公平竞争,强化目标管理,增强建设实效。创新支持方式,综合考虑建设高校基础、学科类别及发展水平等,通过不同途径给予相应经费支持,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参与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增强高等学校财务自主权和统筹安排经费的能力。

  坚持公开透明,实施动态监测,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办法,开展中期评价和第三方评估,强化社会监督。建立退出机制,打破身份固化,形成激励约束机制,激发高校的建设活力。

  办学自主权

  • 统筹推进高校综合改革,改革学位授权审核机制,落实高校学科专业设置自主权;

  • 改革高校编制及岗位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实行高校人员总量管理,落实高校岗位管理自主权;

  • 自主制定招聘条件和标准,自主公开招聘人才,根据岗位设置方案和管理办法自主做好人员聘后管理,落实高校用人自主权;

  • 下放教师职称评审权,改进教师职称评审方法,落实高校教师职称评审自主权;

  • 健全符合现代大学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扩大高校薪酬分配自主权;

  • 精简对高校经费使用的考核评估,扩大项目资金统筹使用权,落实高校经费使用管理自主权;

  • 简化高校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扩大基本建设项目自主权;

  • 改进高校政府采购管理,优化进口仪器采购服务,落实高校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自主权;

  • 根据学术交流、教育教学和参与国际合作的需要,改进相关管理制度,为高校教师因公出国、参会提供便利。

  • 推动高等学校进一步向院系放权。

  科研体制改革

  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改革。

  • 完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制度,形成经费长效支持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地方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研究型大学开展自由探索的基础研究。

  • 落实高校科研项目预算调整、间接费用统筹使用、劳务费分配管理、结转结余资金按规定使用等自主权。

  • 探索实行充分体现人才创新价值和特点的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发挥科研项目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明确劳务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提高间接费用比重,加大绩效激励力度。

  • 推动高校切实履行法人责任,健全科研经费内部管理办法。

  • 多种形式加强高校科研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教师在岗兼职、离岗创业等制度。

  • 设置特定的创新科研岗位,聘用海外学者、国内同行和研究生,组织科学创新团队。

  • 改革科研评价制度,建立以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

  • 完善同行专家遴选机制和专家库,加强评价专家的自律和责任追究。

  教师队伍建设

  建设高校一流人才队伍。

  • 加快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充分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落实好“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深入实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 改进人才培养支持机制,大力培养引进学科领军人才、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

  • 实行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对国家急需紧缺的特殊人才,开辟专门渠道,实行特殊政策,实现精准引进。

  • 完善引才配套政策,解决引进人才的任职、社会保障、户籍、子女教育等问题。

  • 配合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改革,健全外籍教师资格认证、服务管理等制度。

  • 加大对中西部地区、人文社科领域和青年人才支持力度。

  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学校领导人员队伍。

  •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充分结合学校特点,遵循领导人员成长规律,选拔任用讲政治、懂教育、善管理、敢担当、作风正的优秀人才担任学校领导班子成员。

  • 出台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严格任职资格条件,健全选拔任用制度,拓展选人用人视野;加强领导人员培养教育和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推进交流,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加强人文关怀,造就一批国内外知名的大学校长和教育家。

  哲学社科与高校智库

完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创新平台体系,加强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重点建好一批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专题数据库和文科实验室。推进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加强国别和区域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支持高校建立海外中国学术研究中心,参与和设立国际性学术组织,建设一批优秀外文学术网站和学术期刊。

统筹规划高校各类科研机构、人才团队和项目设置,建立形式多样、结构合理的高校智库。深化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综合改革,重点建设一批国家急需、特色鲜明、制度创新、引领发展的专业化高端智库。建立咨政研究核心人才库,培养一批复合型智库人才和咨政研究团队。拓展成果应用渠道,支持高校举办高层智库论坛,打造智库成果发布品牌。

  高等教育结构调整

优先发展应用技术类型高校、小规模有特色学院。加快建成一批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高水平应用型高等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根据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

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推动各地开展转型发展试点,加强对改革试点的统筹指导,加快推进配套制度改革,总结推广试点典型经验。

提高应用型、技术技能型和复合型人才培养比重。新增高等教育招生计划主要向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倾斜。稳步扩大研究生培养规模。扩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比例,积极稳妥推进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新增计划主要用于紧缺人才培养。

  教育开放与国际合作

  提高留学教育质量

  • 优化出国留学服务工作,健全留学人员信息化管理服务机制,完善留学人员管理服务体系。加强统筹规划,完善派遣政策,充分发挥国家公派留学对高端人才培养的调控补给作用,加快培养国家战略急需人才。

  • 实施留学中国计划,打造“留学中国”品牌。建立来华留学质量标准和保障体系,提高师资和课程的国际化水平,加强来华留学管理与监督,提升来华留学服务水平,稳步扩大来华留学规模。更好发挥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引领作用,创新奖学金管理模式,加强精英人群培养。做好来华留学校友工作。

  深化中外学校间交流与合作。

  • 支持职业学校和应用型高校引进国(境)外高水平专家和优质课程资源。

  • 支持研究型大学与世界一流大学和学术机构开展高水平人才联合培养及科学联合攻关,依托优势学科举办高水平国际学术论坛,打造高端国际学术交流合作平台。

  • 完善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出国交流、国际会议、外事接待等管理制度,鼓励支持教师更广泛更深入地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

  提升中外合作办学质量。

  • 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管理,完善准入制度,简化审批程序,完善评估认证,强化退出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健全质量保障体系。

  • 建立合作办学成功经验共享机制,突出合作办学对学校教学改革的推动作用。

  • 重点围绕国家急需的自然科学与工程科学类专业建设,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建设一批示范性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鼓励和支持职业学校与国外一流职业学校开展合作办学,培养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鼓励研究型大学与世界一流大学在优势学科领域合作举办非独立设置的二级学院,共建研究机构,建设一流学科,推动国内高校和职业学校提升办学水平。

  参与全球教育治理

深化多边教育合作。推动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建立高层定期磋商机制,巩固提升合作水平。完善上海合作组织、亚太经合组织等多边教育部长会议机制,完善金砖国家教育合作机制,拓展亚太经合组织等平台的教育合作空间,以学分互认为重点,推动学生交流,深入参与相关多边教育行动。完善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机制,有计划地培养推荐优秀人才到国际组织任职。

深度参与国际教育规则制定。加强对各类国际重大教育规则的研究,充分利用国际组织平台,主动在全球教育发展议题上提出新主张、新倡议和新方案。创新方式,推广我国教育评估认证标准和教育改革发展的经验,强化我国在国际教育治理中的负责任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