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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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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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课题组: 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 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要求,高等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估中心将对我校省“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南京中医药大学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立项课题(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课题进展情况、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步研究计划、阶段性成果等内容。 三、有关事项 1.重点课题(资助经费)、专项课题(资助经费)由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检查,省规划办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实地考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获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江苏省第四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一、二、三等奖的课题,视作为结题,此前已结题的课题不再提交中期检查材料,可直接领取结题证书。 2. 重点课题(自筹经费)、专项课题(自筹经费)、立项课题由我校高等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估中心检查。 3.继续执行升格与降级制度。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研究质量高、成果丰富的课题或研究水平低、无进展的课题,省规划办将根据情况对其进行升格或降级处理。 4. 逾期不进行中期检查的课题,将取消课题立项,中止经费资助。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请各课题组认真填写《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表》(附件2),并于2017年9月25日前报送《检查表》及相关材料1份,重点课题(资助经费)报送2份。纸质版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估中心(行政楼51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文档命名为“省十二五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课题负责人”。 高等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估中心 2017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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