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 “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7]62号)和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全国教育科学 “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有关事项
1. 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
2. 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厅局级以上领导职务;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备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3年3月5日之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原则上每校限报1项。各学院、单位限报1项,学校将择优推荐。
5.请登录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www.jssghb.cn,或直接进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查阅并下载相关材料。
二、材料报送
1.遴选项目材料报送。请严格按文件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并以学院、部门为单位于2018年1月25日前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估中心(行政楼513-2)。材料报送要求:(1)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活页5份。(2)加盖公章的申报汇总表。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到指定邮箱。高评中心将根据课题申报具体情况,组织专家进行遴选,确定推荐项目。
2.推荐项目材料报送。确定推荐的项目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于2018年2月25日上午12:00前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估中心(行政楼513-2)。
联系人:张敏,电话:85811013,邮箱:njutcm_gjzx@163.com。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高等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估中心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