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电子商务专业进行校级评估的通知
有关学院、部门:
为提高新专业的教学水平与质量,进一步推进新专业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对电子商务专业进行校级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依据:《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
请有关学院、部门认真组织学习《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明确各项指标内涵及评估相关事项。
二、评估组织:此次校级评估由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教务处及有关学院密切配合。
三、评估工作日程:
校级评估时间安排表
校级评估日程安排表
时间 | 内容 |
下午 | 2:00 | 专家组成员进入各相关学院 |
2:00——2:30 | 1.文庠主任介绍本次评估专家情况 2.专家组听取学院新专业自评情况汇报 |
2:30——4:50 | 专家组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调研 |
4:50——5:30 | 1.专家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打分 2.专家组汇总意见形成评估报告 |
5:30——6:00 | 专家组向学院反馈意见 |
6:00 | 晚餐(杏苑宾馆) |
南京中医药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