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获得江苏省2019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发布时间: 2020-05-22 浏览次数: 297

根据《关于江苏省2019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第二批)(苏财税〔202015号)精神,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获得江苏省2019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7规定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获得这一资格后,对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拓宽筹资渠道、加大筹资力度、推动基金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政策前沿 领导参考 数据平台 相关链接
Copyright © 2024 南京中医药大学 苏ICP备11032525号-1
技术支持:南京中医药大学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中心
地址:南京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138号 邮编:21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