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育评价改革阶段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2-19 浏览次数: 124

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开展全省教育评价改革阶段评估的通知》,现将学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有关部门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任务分工(附件1),逐项填报《教育评价改革阶段评估报告》(附件2)。

2.请各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拟于2024年重点推进的教育评价改革事项(附件3)。

        3.请于1225日(周一)中午12:00前将附件23有关材料纸质签章版报送至发展规划处513-2,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aojing@nju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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