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校教学督导体系,学校决定实施二级教学督导制,现将《南京中医药大学二级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发于相关部门和学院,请于3月13日之前,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教评中心。联系人:宋京霖,行政楼209,电话85811107。
201422792220876.doc
教评中心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