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南京中医药大学2010年度临床实践教学改革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04-21 浏览次数: 28

关于做好南京中医药大学2010年度

临床实践教学改革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附属医院、相关部门:

临床实践教学,是医学生培养的重要环节之一。为推动临床实践教学的改革与发展,促进附属医院临床实践教学、管理的规范与完善,不断提高高等中医人才的培养质量,现启动《基于全面质量管理的校内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研究》,开展2010年度临床实践教学改革系列课题申报工作。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管理条例》,现将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

1.本次课题分为指令性课题和指导性课题。指令性课题为《指南》中明确责任单位,必须承担并完成的课题,指令性课题名称即为研究题目,申报者不得自行命题,不得随意扩大和缩小研究范围;指导性课题为根据《指南》提供的研究方向,可自拟项目名称的课题。请申报者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2010年度临床实践教学改革课题指南》,在充分论证与设计的基础上进行申报。

2.本次立项课题要求在12年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指令性课题应在2010731之前完成,课题延期须经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批准。

3.申报人应具有中级(含)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

4.一个课题主持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以上(含两项)课题。

5.请申报人登录高评中心网站(网址:gpzx.njucm.edu.cn)下载申报材料,认真如实填写《申报评审书》(一式三份)和相关活页(一式五份)。为便于网络管理,请申报人同时提供《申报评审书》电子版。


6.《申报评审书》内“一、二”项内容由课题申报人按要求详细填写,不得空白。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申报评审书》全面审核,对申报人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科研条件签具明确意见。科室领导应在《申报评审书》的相应栏目签具意见。手续不全者,将退回申报材料。


7.每个申报课题材料独立装袋,并将《申报评审书》封面复印件贴在材料袋上。由附属医院汇总后统一报送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仙林校区行政楼A207),并提交汇总表及汇总表电子档。


二、评审方式:


1. 初审。


本次计划立项课题25项,申报实行名额分配制与二级评审制(分配项目数量含指令性项目数),各附属医院请根据《指南》要求及分配的名额组织初审后,由所在单位科教管理部门统一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名额分配如下:


附属医院

名额

附属医院

名额

第一附属医院

3

附属中西医结合医院

1

第二附属医院

2

南通附属医院

1

第三附属医院

2

附属南京八一医院

1

常州附属医院

1

常熟附属医院

1

无锡附属医院

2

扬州附属医院

1

徐州附属医院

1

江阴附属医院

2

苏州附属医院

2

姜堰附属医院

1

昆山附属医院

2

张家港附属医院

1

盐城附属医院

1

连云港附属医院

2

泰州附属医院

1

校本部

2

2. 终审。

通过附属医院初审的课题,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依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管理条例》组织终审,确定立项课题。

三、时间要求:

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0531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葛善为电话:025-85811107  

电子邮箱:geshanwei@qq.com                      

附件:

1.《南京中医药大学2010年度临床实践教学改革课题指南》;


2.《南京中医药大学2010年度临床实践教学改革课题申报评审书》;


3.《南京中医药大学2010年度临床实践教学改革课题评审活页》;


4.《南京中医药大学2010年度临床实践教学改革课题申报汇总表》。

2010527948085361.doc20105279463883285.doc20105279473614670.doc20105279481331193.doc



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